9月11日,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顺利通过国家CNAS实验室认可复评审。5月30-31日,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S)3位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我中心进行了实
9月11日,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顺利通过国家CNAS实验室认可复评审。5月30-31日,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S)3位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我中心进行了实验室认可复评审,由于疫情原因,评审方式为远程评审,使用钉钉办公软件,采取文件上传等方式进行,评审组依据CNAS-CL01:2018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》、CNAS-CL01-A001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》、CNAS-CL01-A002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》以及相关认可规则文件,通过远程听取工作汇报、实验室参观、现场提问、实际操作、人员/设备比对、留样再测,审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、内部审核报告、管理评审报告、能力验证记录、质量控制记录、监督员记录、证书/报告记录、仪器设备档案、人员技术档案等材料以及考核授权签字人等方式,对实验室进行了全要素、全方位的评审,涉及认可准则应用说明的全部要素。评审组对我中心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给予了高度肯定,认为我中心人员能力、检验设备、方法应用、技术水平、设施和环境条件等符合相关要求,并同时提出了一些改进的建议。我中心对评审组对评审组提出的不符合项涉及的所有问题,积极采取纠正措施,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措施见证材料,整改结果得到CNAS专家认可,顺利取得国家CNAS实验室能力认可证书。